标题:
琼文函〔2013〕127号
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关于做好2013年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
省内各出版单位:
根据原新闻出版总署《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总署令第37号),现就做好2013年全省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登记和责任编辑注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注册人员范围
(一)在图书、期刊、音像、电子、网络出版单位担任社长、总编辑、主编、编辑室主任(均含副职)职务的人员。
(二)在图书、期刊、音像、电子、网络出版单位承担内容加工整理、装帧和版式设计等工作的编辑、校对人员。
(三)在图书、期刊、音像、电子、网络出版单位承担其它与编辑出版相关工作的人员。
(四)取得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但不在出版单位工作的人员(可直接到省新闻出版局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上述人员中已登记注册和已退休的人员不在此次登记注册范围。
二、登记注册资格条件
(一)资格登记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通过全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取得初级或中级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2.2002年底之前已取得出版专业初级以上(含初级)职称,并有全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成绩。
(二)责任编辑注册
1.第一类注册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通过全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取得中级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2.第二类注册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地方出版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省人事厅备案同意组建的出版系列编辑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编辑专业高级职称(副编审、编审)。
(2)大学出版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国家教育部备案同意组建的出版系列编辑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编辑专业高级职称(副编审、编审)。
3.第三类注册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与本出版单位出版范围相一致的非出版专业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职称。
(2)40周岁以上(含40周岁),参加全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中级),两科(《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当年成绩合计达180分或单科(免考一科人员)成绩达90分。
(3)40周岁以上(含40周岁),2002年底前已取得编辑专业中级职称。
(4)40周岁以上(含40周岁),2002年底前已取得与本出版单位出版专业门类相一致的非出版专业中级职称,且从事编辑专业工作5年以上(含5年)。
上述所指年龄和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08年12月31日。
三、登记注册申报材料
(一)资格登记应提供以下材料:
1.《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符合登记资格条件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请加盖公章);
2.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请加盖公章);
3.资格登记申请表。
(二)责任编辑注册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中级)》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副编审、编审)》或其他符合注册资格条件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请加盖公章);
2.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请加盖公章);
3.责任编辑注册申请表;
四、登记注册时间安排
今年的登记注册受理工作于6月底开始,到7月底完成。具体安排如下:(一)各单位通过电子邮件上报本单位符合登记注册条件人员的《职业资格登记数据表(电子版)》和《责任编辑注册数据表(电子版)》(网址:djzc.gappedu.gov.cn)。
(二)申请资格登记人员填写《职业资格登记申请表》,申请责任编辑注册人员填写《责任编辑注册申请表》,提交单位初审盖章。同时,有关人员登录“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登记注册管理系统”(网址:djzc.gappedu.gov.cn)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并提交单位初审。各单位审核后,7月26日前,通过网上系统提交我厅组织人事处复审,同时将纸质材料报送组织人事处审核。
(三)8月底前,省文体厅组织人事处对纸质材料和网上信息进行复审,并将符合申请登记注册条件的人员信息提交新闻出版总署终审。
(四)经新闻出版总署核准后,发放相关证书。
五、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此次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登记注册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出版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宣传,认真部署,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登记注册工作,确保此项工作的按期进行(逾期不再办理)。
(二)省文体厅组织人事处负责政策咨询解答及相关工作。各出版单位要严格按照资格条件对申报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并按照审核程序及时做好登记注册手续。严肃工作纪律,一旦发现违规登记注册情况,要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符合第一类注册条件的人员,纸质材料要求同时申报《职业资格登记申请表》和《责任编辑注册申请表》。
(四)本项工作为常态性工作,今后每年6月至7月底为登记注册工作受理时间,不再另行发文通知,请各单位做好工作记录与安排。
(联系电话:0898-65339392,联系人:樊红梅;
联系电话:15008987159,联系人:冯慧瑜;
电子邮箱:348849336@qq.com;
省文体厅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老省政府1401办公室)
附件:1.《职业资格登记申请表》
2.《责任编辑注册申请表》
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2013年6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办公室 2013年6月19日印发
附件1
编号:
职业资格登记申请表
登记地区: 省(自治区、直辖市) 登记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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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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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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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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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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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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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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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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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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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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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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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 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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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 取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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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证书管理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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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证书 授予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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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特殊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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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条件及具体 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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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工 作 经 历 |
起止年月 |
在何出版单位 |
从事何种专业 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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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 续 教 育 情 况 |
20 年度 学时,施教单位: ,证书编号:
20 年度 学时,施教单位: ,证书编号:
20 年度 学时,施教单位: ,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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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年 来 考 核 意 见 |
20 年度考核等次: (填优秀、合格或不合格) 20 年度考核等次: (填优秀、合格或不合格) 20 年度考核等次: (填优秀、合格或不合格)
(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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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单 位 审 核 意 见 |
(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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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级 登 记 部 门 审 批 意 见 |
承办人:(签字) (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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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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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须双面打印,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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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条件及具体 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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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年月 |
在何出版单位 |
从事何种专业 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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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年度 学时,施教单位: ,证书编号:
20 年度 学时,施教单位: ,证书编号:
20 年度 学时,施教单位: ,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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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编号:
责任编辑注册申请表
注册地区: 省(自治区、直辖市) 注册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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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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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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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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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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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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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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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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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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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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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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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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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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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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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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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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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业资格取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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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业资格 证书管理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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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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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取得何种非编辑专业高级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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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编辑专业高级 职称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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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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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取得何种编辑专业高级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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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专业高级 职称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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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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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特殊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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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条件及 具体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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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工 作 经 历 |
起止年月 |
出版工作单位 |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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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 续 教 育 情 况 |
20 年度 学时,施教单位: ,证书编号:
20 年度 学时,施教单位: ,证书编号:
20 年度 学时,施教单位: ,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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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年 来 考 核 意 见 |
20 年度考核等次: (填优秀、合格或不合格)
20 年度考核等次: (填优秀、合格或不合格)
20 年度考核等次: (填优秀、合格或不合格)
(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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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单 位 审 核 意 见 |
(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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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册 机 构 审 批 意 见 |
承办人:(签字) (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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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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