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举办“学习井冈山精神、践行‘一个带头’‘三个表率’暨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献礼”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4-29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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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供销合作社、省社机关及直属(合作)企事业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和七届省历次全会精神,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提升党员干部政治能力,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经研究,省社决定赴井冈山举办一期全省供销社系统党员干部“学习井冈山精神、践行‘一个带头’‘三个表率’暨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献礼”专题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人数
    省社机关及直属(合作)企事业党支部部分党员干部、各市县社1-3名党务工作者。学员人选由各支部、各市县社选派,培训班人数初定32人(以实际参加人数为准)。
二.时间安排
    培训班拟定于4月22日-26日,培训时间5天。
三.培训地点
    江西省总工会井冈山职工教育培训中心。
四.培训内容和形式
    培训主要内容以开展“学习井冈山精神、践行‘一个带头’‘三个表率’暨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献礼”等教育为主,采取专题讲座、现场教学、情景教学,互动访谈教学、体验教学、观看大型实景演出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具体内容安排详见附件)。
    此次培训班委托江西省总工会井冈山职工教育培训中心承担相关培训事宜。
五.培训经费
    (一)培训费:1350元/人。     
    (二)经费支出:1.省社机关各党支部学员的培训费用由省社党费预算支出,交通费、食宿费由省社行政经费预算支出;2.直属(合作)企事业参加培训人员的培训费由省社党费支出,交通费、食宿费由各单位承担;3.各市县供销社参加培训人员的培训费、交通费、食宿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   
六.有关要求
    (一)此次培训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七届省委历次全会精神,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践行“一个带头”“三个表率”的一项重要举措,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妥善安排好培训与工作之间的关系,保证人员参训。
    (二)培训期间,应严格遵守培训工作的各项规定,统一在培训指定地点食宿,不得受邀外出就餐,不得在外住宿。
    (三)参加培训的学员统一往返,如因特殊情况需单独往返,须提前报告。
    (四)请各单位于4月12日下午下班前将参训人员名单报送省社机关党委,报名邮箱:1184867218@qq.com,并自带一张一寸彩色相片。
    (五)培训结束后7天内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以便互动交流。

联系人:苏斌   联系电话:13876873338 

附件: 培训班课程内容安排表

           
中共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9年4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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