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优化实名举报反馈环节 推动信访工作规范发展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7-24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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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叔,您是又来了解反映问题的处理情况吧?”站在信访接待室门外的人有点眼熟,儋州市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试探性地问。

“对,我不放心,我家在附近,隔一天就走来问问情况”这位实名举报人对其检举控告问题的处理进度十分关注。

“我反映的问题你们开始处理了吗?”同样内容的电话工作人员经常接到。

今年出台的《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明确规定,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对属于本机关受理的实名检举控告,应当在收到检举控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告知实名检举控告人受理情况。以往,该室多采用电话告知的方式,存在难以确认对方是否为实名举报人本人、举报人在电话中重复反映问题占用时间、电话断线等弊端,不仅挤占信访资源,还容易引起举报人情绪波动,导致业务效率总体不高。

经过认真分析和慎重研究,该市纪委监委尝试通过短信群发软件,在确保实名举报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将信访件受理情况以短信及时告知,清楚明了,消除举报人不安,拉近与群众之间的距离。

“现在每受理一件实名信访件,我都会告诉举报人将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进展情况以短信的形式告知。”该市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表示,此项工作已常态化,现在追问办理情况的电话和来访少了,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

下一步,该市纪委监委将重点督促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落实《规则》关于每季度向信访举报部门反馈已办结的检举控告处理结果,确保落实落细《规则》,促进信访工作规范化运行。(儋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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