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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海南省供销合作社区域公用品牌形象体系建设项目邀标公告

索引号:20127117-3/2024-19180 分  类: 发文机关:省供销合作联社 成文日期:2024-10-17 17:21 文 号: 发布日期:2024-10-17 17:21 主题词: 时效性:

海南省供销合作社区域公用品牌形象体系建设项目邀标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海南省供销合作社品牌建设,拓展区域公用品牌,提升产品和服务质,增强系统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现就海南省供销合作社品牌形象体系建设项目邀请招标,诚挚欢迎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报名。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内容:海南省供销合作社区域公用品牌形象体系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内容:1.海南省供销合作社区域公用品牌形象标识设计。2.编制VIS形象手册。3.制定海南省供销合作社品牌形象标识使用标准规范。4.参与后期区域公用品牌形象标识使用推广。

(二)采购人: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采购预算:不超过5万元(含税)。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投标截止日期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出现影响投标人履约能力的诉讼(仲裁)案件,而且投标人过往项目没有出现严重安全、质量事故、服务不到位,没有企业诚信的不良记录。申报企业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具备资信良好的企业或社会团体。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询价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投标文件要求

(一)相关投标资格证明投标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委托经办人委托书、公司简介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内容完整、清晰、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二)投标单位具体承担相关类似活动案例材料和项目活动报价(纸质版3份)。

    (三)其他投标人认为必要的材料。

、报名和投标时间、地点

请投标人于2024年10月25日下午17:00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海口市海府路24号海汽大厦9楼909房室(文件资料须密封并在封条处加盖公章)。联系人:李贤德,联系电话:15338971633。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的,字迹模糊,难以辩认的,逾期送达的,将被视为无效(即废标)。

五、相关要求

(一)海南省供销合作社区域公用品牌形象标识要体现供销合作社元素,设计主题鲜明创意新颖型简洁美观大方,具有较高的辨识度和视觉冲击力便于记忆。

(二)中标单位提供的作品必须为原创,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等合法权益。作品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要求,不得含有违法、违规或不良信息。凡违反上述要求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相关费用将原额追回。所有涉及版权、版权纠纷等的法律问题,其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三)中标单位提供的作品应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能够在实际工作中得到有效应用和推广。提交作品设计方案、电子版稿件JPG/PNG/TIF格式均可),每件作品需附3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阐述标识的设计意图、创作理念。

(四)设计作品一经采用,该设计作品的所有权、著作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及使用该作品申请商标等所有权利均属于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享有,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一经发现,使用者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

                       202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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