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修生产设施
灾后对畜牧业生产尤其是防暑降温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处理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在洪涝灾害中倒塌、受损的栏舍、生产设施要进行修复加固,及时恢复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及时检查粪污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如有漏排等情况出现要及时修复。对一时难以修复但仍有倒塌危险的栏舍,应另寻地方暂养,以防止出现人畜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全面消毒灭源
及时做好受灾猪只转移,清除栏舍周边特别是排水沟里的污水、污物,保持环境整洁与排水畅通。配备好烧碱、生石灰等消毒药,饲养场所、动物及其产品交易市场、屠宰场、畜产品加工厂地等,要及时清洗,并进行一次彻底全面消毒灭源,养殖场消毒池要每天更换消毒药。加强通风换气,待栏舍清洁干燥后方可转入畜禽。定期开展防蚊灭鼠工作,减少传播疫病的机会。对受潮霉变的饲料及饲料原料要作销毁处理。
三加强饲养管理
及时淘汰发病动物,降低饲养成本,达到出栏标准的畜禽尽快出栏,降低饲养密度。注意饮水卫生,提供清洁水源并根据猪只不同阶段的生长需要供给营养全面的饲料,适当添加一些多维、电解质等抗应激剂及免疫增强剂,促进猪只机体的恢复,减少应激反应。尽可能在省内引进种苗,减少疫病传入风险。高温天气要适时通风,予以降温。饲料饲喂前必须进行仔细的检查,不要用霉败变质的饲料饲喂,防止中毒。
四加强防疫检疫
要密切关注重大动物疫病和灾后易发病,村级动物防疫员要深入养殖场户开展疫情巡查,密切关注疫情动态。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病,要严格落实扑杀、无害化处理等措施,严防扩散蔓延。要切实做好灾后畜禽免疫工作,根据当地灾情和免疫状况,突出加强受灾存活畜禽的补免,适时提前做好重大动物疫病的补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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