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社有企业资产交易管理办法》解读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5-15 09:27 【字体: 小   中   大

按照省社制度机制建设的统一部署,为规范和加强省级社有企业资产交易行为及交易管理,防止社有资产流失,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参照《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社有企业资产交易管理办法》(供销厅财【2022】31号)《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2016第 32 号令)《海南省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海南省人民政府2004177号令),依据《海南省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琼供2022〕59 号),资产管理处研究起草《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社有企业资产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起草过程中,征求并吸收机关各处室和供销集团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建议,提交省社法律顾问法核。现将起草情况和《办法》解读如下:

一、起草《办法》的必要性

一是深化社有企业改革的现实需要。省社2022年出台的《关于持续深化社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方案》中提出推进社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社有资本优化和结构调整等重点任务,都与企业社有资产交易行为密切相关。省本级社有企业要在持续深化社有企业改革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有必要出台针对性制度,确保社有企业改革规范有序推进。

二是完善社企社资监管体制的客观要求。省社2022年制定的《海南省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对企业社有资产交易行为作出原则性规定。在省本级社企社资监管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省社先后又制定《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社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社有企业清产核资管理办法(试行)》等6项基础制度,出台《办法》将进一步完善社有资产监管的配套制度,为确保社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保驾护航。

三是防范化解风险的现实需要。企业社有资产交易是可能导致社有资产流失的关键环节,也是供销合作社涉及廉政风险的重点领域。按照中发11号文件“社有企业改革要公开透明、规范操作,要有‘防火墙’、‘隔离带’”的要求,有必要出台相应制度,规范企业社有资产交易的操作流程,建立健全产权流转和退出机制。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设六章34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第一章“总则”部分(第1-6条,共6条)。

主要是对《办法》中有关“社有企业”“产权转让、增资、资产转让”等进行解释说明,同时明确企业社有资产交易应当遵守的总体原则。明确社有企业资产交易行为要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报省社批准。

(二)第二章“产权转让”部分(第7-16条,共10条)。

主要是规范企业产权转让需要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和工作要求,对产权转让涉及的资产审计、评估以及产权转让方式提出具体要求,同时明确相关单位审议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产权时应当审核的具体文件。

  (三)第三章“企业增资”部分(第17-22条,共6条)。

主要是规范企业增资需要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和工作要求,对企业增资涉及的资产审计、评估以及增资方式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明确相关单位审议非公开协议方式增资时应当审核的具体文件。对投资方以非货币资产出资的,要求经增资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同意。

(四)第四章“资产转让”部分(第23-27条,共5条)

主要是明确社有企业一定金额以上的生产设备、房产、在建工程以及土地使用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资产对外转让,按照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履行决策程序,原则上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同时,要求社有企业针对不同类型资产转让行为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管理权限、决策程序、工作流程。

(五)第五章“监督与责任”部分(第28-30条,共3条)

主要是明确相关单位在企业社有资产交易管理中的监督责任。

(六)第六章“附则”部分(第31-34条,共4条)。

主要是明确参照执行或不执行本办法的特殊情况,及办法的解释部门和施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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