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规划委相关负责人解读《关于加强重要规划控制区规划管理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日期:2018-10-24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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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重点严格管控全面提升国际旅游岛建设品质

——省规划委相关负责人解读《关于加强重要规划控制区规划管理的决定》

■本报记者孙慧通讯员何谦杨世华

《关于加强重要规划控制区规划管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已由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4月3日起施行。

今天,省规划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对该《决定》的出台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等做了介绍,并指出该《决定》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海南时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部署、深化省域“多规合一”改革而出台的重要法规之一。

问:《决定》的立法背景是什么?

答:

省第七次党代会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布局、明确城镇边界、完善城镇体系,大力推进城市更新,保护好天际线、景观风貌和历史文脉,高水平建设独具海南特色的新型城镇。省委七届二次全会强调,把海南作为一个大城市、大景区来统一规划建设管理,强化对海岸带、生态敏感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域的省级管控。

当前,我省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暴露出海岸带开发利用粗放、生态敏感区域无序扩张建设、城镇建设千城一面等突出问题,对规划管理工作提出了新挑战,需要通过地方立法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问:《决定》有哪些主要内容?

答:

一是上收了重要规划控制区的规划管理权。《决定》将重要规划控制区总体规划审批权统一上收至省政府,重要规划控制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权上收至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时规定,重要规划控制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准前,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评审,并对规划的编制、实施、修改等进行重点督察,确保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

二是确定了重要规划控制区的管控对象和方式。《决定》规定,重要规划控制区是指开发边界中需要加强规划管理的海岸带和生态环境敏感区的城镇、旅游度假区、产业园区,海南岛近岸可利用海岛和围填海区域,历史文化保护区域,以及需要加强规划管理的区域。同时规定,重要规划控制区实行名录管理制度,完善了名录的拟定、审定、发布程序,提高了管理的科学性、法定性、权威性。

三是完善了重要规划控制区的规划管控要求。《决定》规定编制和实施重要规划控制区规划,应当遵循集中集约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控制开发强度、塑造风貌特色,确定了管控的总体原则;对海岸带开发、面临海岸建筑物、历史文化保护区域以及开发建设活动等,从多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规定,重要规划控制区总体规划与总体城市设计同步编制一并报批,控制性详细规划与片区城市设计同步编制一并报批,使城市设计贯穿于规划编制全过程,提升建设品质。

四是强化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规定重要规划控制区规划在上报审批前,应当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对总体规划组织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省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及审查意见作为审批重要规划控制区总体规划的决策依据,体现了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

问:与2006年出台的法规相比较,新出台的《决定》有何不同?

答:

一是抓住了生态环境保护这个关键。《决定》将海岸带和生态敏感区的城镇、旅游度假区、产业园区,海南岛近岸可利用海岛和围填海区域纳入重要规划控制区,加强省级管控,并要求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统筹陆海生态保护,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

二是突出了海岸带开发建设这个重点。海岸带是海南最核心、最宝贵、最富有特色的核心资源,是全省城镇化和产业发展的主要载体。《决定》将海岸带的城镇、旅游度假区、产业园区等重要规划控制区规划管理权上收,着力提高开发建设品质,有利于海岸带核心资源的全省统筹、高效利用,使最好的资源让全省人民共享,有利于充分发挥优势资源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

三是强化了历史文化区域保护这个要点。海南拥有独特的南洋文化、黎苗文化、侨乡文化等,强化对历史文化保护区域的规划管理,建设有历史记忆、文化脉络、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特色精品城镇,对于彰显海南文化特色、更好地延续历史文脉、增强文化自信意义重大。

(本报海口4月3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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